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4〕546号)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等审核批准,我基金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详见北京市2015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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