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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关于长江基金会2018年项目执行主体的说明

  • 发布日期: 2019-07-12
  • 点击:2725

2018年度北京市长江科技扶贫基金会的业务活动成本2,500,800.68元。

一、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列示如下:

说明:以下项目执行主体与长江基金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项目名称

大额支付对象

支付金额(元)

占基金会年度公益总支出比例

用途

1.金晖公益基金

天津市大通会馆酒店有限公司

 81,440.00

3.43%

用于2018杉树华东区、华北区领导力全国训练营项目

北京麒麟泰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12,220.00

13.15%

用于2018杉树领导力全国训练营项目

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

208,558.60

8.78%

用于2017年杉树远征杯公益创新大赛项目

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

170,920.17

7.20%

用于2017杉树领导力全国训练营项目

2.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

 

秦皇岛市家庭伦理道德研究会

 100,000.00

4.21%

用于研究会三楼露台进行改造绿化

资助秦皇岛市家庭伦理道德研究会

 134,003.30

5.64%

用于向秦皇岛市各大中小学捐赠传统文化图书

资助秦皇岛市家庭伦理道德研究会

 30,000.00

1.26%

用于举办评选“清廉使者”活动费用

资助秦皇岛市家庭伦理道德研究会

 37,214.00

1.57%

用于购买空调、电解制水机、电钢琴

合 计

1,074,356.07

45.24%

 

二、资助其他基金会

说明:以下项目执行主体与长江基金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基金会名称

金额

货币或非货币

款项用途

河南省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

128,176.68

货币

用于支付护工费和育婴师费用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基金会

100,000.00

货币

用于张其成国医研究生奖学金

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

379,478.77

货币

用于资助杉树远征杯公益创新大赛项目、资助2017年杉树领导力全国训练营项目

合计

607,65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