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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关于长江基金会2016年项目执行主体的说明

  • 发布日期: 2017-03-10
  • 点击:2820

2016年度北京市长江科技扶贫基金会的业务活动成本17,879,265.68元。

一、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列示如下:

说明:以下项目执行主体与长江基金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项目名称

大额支付对象

支付金额(元)

占年度公益总支出比例

用途

1.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

资助秦皇岛家庭伦理道德研究会

2,287,000.00

12.79%

用于中华好家风学习班等费用

2.公益项目

北京市朝阳区晨光脑瘫儿童康复中心

125,037.40

0.70%

用于脑瘫儿童康复费 

烟台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

529,107.80

2.96%

援建数字化地理教室

河南省脑瘫儿童康复中心

1,551,374.40

8.68%

用于脑瘫儿童康复及护工费、早教老师费用 

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

130,328.40

0.73%

用于购置纸裤

3.长江助教工程

北京市希望公益基金会

12,000,000.00

67.12%

建立数字图书馆

合计

16,622,848.00

92.98%

 

二、资助其他基金会

说明:以下项目执行主体与长江基金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基金会名称

金额

货币或非货币

款项用途

河南省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

156,200.00

货币

爱之家脑瘫儿童助养点护工费用

北京市希望公益基金会

12,000,000.00

物资

建立数字图书馆

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

292,015.40

货币

开展杉树高中助学教师培训计划项目及领导力训练营活动费用

合计

12,448,2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