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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孵化

我基金会孵化器项目完成首家基金会设立

  • 发布日期: 2014-12-30
  • 点击:14902

    2014年12月26日,经北京市民政局审查,“北京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同有三和基金会)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决定准予北京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设立。同有三和基金会是长江科技扶贫基金会“社会组织孵化器项目”首家完成设立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

 


    我基金会于2014年正式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器”项目,目的在于帮助筹备期或刚刚成立的社会组织发掘和培养有潜力的专业人才,提供能力建设、政策辅导、注册协助等全方位的支持,促进优秀的社会组织和公益项目尽快成长、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