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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办法

1、申请资助机构(个人)需要在“公益项目”中选择预申请的项目;
 
2、根据项目要求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签署承诺书;
 
3、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到ccriver@126.com,或发传真至秘书处。同时打印一份纸质版表格(加盖公章并签字)邮寄至我会秘书处;
 
4、我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接受申请书为预审,该申请即进入评审程序。并由秘书处项目评审小组、项目评审小组、理事会分别执行初评、中评、终评;
 
5、通过评审后,我会将在官网上进行公示,该申请资助机构(个人)即成为我会的待受赠方;
 
6、根据长江科技基金会的管理规则,由捐赠者任意选定捐赠的公益项目。如有捐赠方指定捐赠申请资助机构(个人)即成为我会受赠方,在七个工作日内进入正式的捐  赠流程;
 
7、获得捐赠后,受赠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受赠划拨表及基金会受益人评价调查表原件寄回我会秘书处;

北京市长江科技扶贫基金会秘书处(收)

电话:010-68423076

8、受赠方需接受我会不定期的受赠反馈;
9、长江科技扶贫基金会负责有关捐赠和资助活动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