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北京市长江科技扶贫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应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风险的能力,确保在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后,科学有序、高效迅捷地组织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基金会利益,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二)发生危及基金会的重大公共事件;
(三)其他涉及基金会的重大事件。
二、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基金会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理事长或秘书长任组长,秘书处行财部、项目部为组成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情况上报秘书长,如秘书长联系不上可直接上报理事长;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根据当时情况,紧急处理应急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3、在应急处置过程中 , 各主管人员应与上级主管部门间要保持密切联系,不定时通报事件进展情况;
4、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研究上报相关情况,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5、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全天候值班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发现人员应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人员及时弄清事件详细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同时拿出处理意见上报理事长及主管部门,启动本应急事件处理预案。
北京市长江科技扶贫基金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