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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车辆管理制度

  • 发布日期: 2010-04-20
  • 点击:3950

    一、单位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

 

    二、用车均须提前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通知司机出车,未经办公室派车,不得擅自出车。

 

    三、在出车过程中,如超出派车所定时间、地点应及时请示办公室。

 

    四、每次出车后需及时做好出车记录(里程数,起止时间、地点),并由用车部门领导签字。

 

    五、办公室派车原则:

 

    1、派车需严格考虑成本。

 

    2、如需载重、时间紧急、公务需要可派车。

 

    3、可步行或乘坐公交的外出,原则上不派车。

 

    4、司机的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开快车,不开冒险车和疲劳车,确保安全。

 

    (2)司机应服从调度,听从安排。

 

    (3)平时要勤检查,勤保养,做到车辆整洁、完好。

 

    (4)司机不得擅自允诺公车私用。

 

    六、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10年5月1日起试执行。

 

长江科技扶贫基金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