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
二、用车均须提前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通知司机出车,未经办公室派车,不得擅自出车。
三、在出车过程中,如超出派车所定时间、地点应及时请示办公室。
四、每次出车后需及时做好出车记录(里程数,起止时间、地点),并由用车部门领导签字。
五、办公室派车原则:
1、派车需严格考虑成本。
2、如需载重、时间紧急、公务需要可派车。
3、可步行或乘坐公交的外出,原则上不派车。
4、司机的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开快车,不开冒险车和疲劳车,确保安全。
(2)司机应服从调度,听从安排。
(3)平时要勤检查,勤保养,做到车辆整洁、完好。
(4)司机不得擅自允诺公车私用。
六、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10年5月1日起试执行。
长江科技扶贫基金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